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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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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自己還沒發現而已,也或許他只是一時收斂,但她還是好高興,好高興自己可以親眼看著他,陪著他成長。「書唸得怎樣?」

「還不錯,進度超前。」

兩人一起跑步,不快不慢,微喘但不會上氣不接下氣。

沈佩璿提議,「我來考你。」

「給妳考啊!」

「民法當中有關結婚的要件……」

「這個簡單,依照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,結婚要書面,而且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簽名,最重要的是,雙方要到戶政機關登記。以前沒有登記,婚姻還是有效;現在沒有登記,婚姻就無效了。」

「不錯耶!」

「換我考妳,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對一人撤回告訴,對其他共犯也等於撤回告訴,唯一的例外是什麼罪?」

「我知道,就是通姦罪,老婆原先告老公跟老公外遇的對象,後來心軟原諒了老公,撤回對老公的告訴,但還是可以繼續告外面的女人,這就是非常有名的『女人為難女人』條款。」

「好厲害……」

兩人你來我往、妳問我答,不知不覺間就在操場上跑了不知多少圈;兩人都不覺得累,甚至還興致勃勃。

嚴士揚突然覺得小璿的笑容很亮眼,幾乎吸引了他所有的視線,甚至成為他眼裡唯一的目標。

她其實好漂亮,那雙眼睛如此明亮,裡面充滿了自信與智慧;她總是在他身邊給他勸告、給他力量,幫他指引方向。

他本來就很感謝她,甚至是感恩──她真的是他生命中最重要最重要的一個人,如果沒有遇見她,也許他不可能從失戀的痛苦中掙紮而出,不可能學會喜歡一個人就是要祝福她。

但現在,他對她有了全新的看法。

他……他好想知道哪個人那麼幸運,會得到她那麼深刻的喜歡,喜歡到她願意祝福、願意割捨。

那個該死的幸運傢夥是誰啊……

當然,鬼混了大學四年的嚴士揚一定會得到報應,這才能對得起那些苦讀四年,一分一秒都沒浪費的莘莘學子。

那傢夥大學畢業後,當然沒通過司法特考;不過相對的,沈佩璿應屆就考上了,完成了她要求自己必須要達到的目標。

記得在放榜那天,他雖然落榜了,可他笑得比誰都開心,不知怎的他就是開心,因為她考上了。

他可是親眼見到她就這樣刻苦的讀了四年書,這樣的成就是她應得的,老天有眼啊!

而他,算了,臨陣磨槍才半年,怎麼可能考上?只好乖乖剃光頭去當兵了。

可是沈佩璿不放過他,即便在司訓所辛苦的上課,每天仍然寫信、寄書,找了一大堆資料,再加上自己準備考試時做的筆記,統統寄給在軍中的嚴士揚,逼他好好唸書,不斷的替他加油打氣。

他真的不能不感動,第一次他想,小璿到底為了什麼願意這樣幫助他;第一次他發現這個問題不能再用「好朋友」、「最要好的朋友」這樣的答案來解釋了。

有一個人在後面不斷的鞭策激勵,嚴士揚不敢放鬆,將自己緊緊上了發條,逼自己一定要趕上……趕上那個已經迎向自己目標的女人!

不知怎的,他就怕趕不上她、就怕配不上她!

退伍後,嚴士揚順利考取,雖然跟沈佩璿是同學,不過兩人在司法官訓練所倒是成了前、後期的學姊、學弟。

記得在放榜那天,換她替他高興,高興到眼淚都掉了下來。

他倒是覺得還好,考取只是剛好,或許不要命的自信自傲又犯了;相反的,他註意著她──以前從沒這樣看過她,即便認識了這麼久,他從未這樣看過她。

經過了一年多,突然間他不再想起小君了,那個曾經帶給他極大傷痛的女孩,他甚至漸漸想不起她長什麼樣,不記得她說話的聲音……

或許是因為在交往時,她本來就不愛說話,都聽他說話。

現在他的眼裡突然專註著看著她──小璿,他們認識好久了,奇怪?他怎麼從沒這樣想過她?

她曾說過,她在大學時代很喜歡一個男生,喜歡到寧願祝福他,那個男生到底是誰?!

該死!他好想知道是誰……

坐在檢察官席,嚴士揚看著坐在審判席上,身著黑領、黑袖,藍色對襟鑲邊法官袍的沈佩璿,她清秀的臉龐專註看著文件,現場氣氛一片凝窒。

這是開庭,氣氛當然嚴肅。

可嚴士揚竟然莫名笑了出來,全場看著他,連坐在被告席那個十八歲的男孩也看著他。

沈佩璿擡頭,「檢方,肅靜。」

「對不起,審判長。」

那個男生,是他嗎?

她說她很喜歡一個男生,可那男生喜歡別的女孩,所以她願意祝福他……是他嗎?是他嗎?!

沈佩璿終於擡頭看向被告席的那個男孩子,孩子發現法官在看他,不自覺的發抖。

她再看向旁聽席裡,坐著一名臉色蒼白的中年婦女,撲簌簌掉著淚,拿著衛生紙卻仿彿擦也擦不盡。

卷宗上說,被告的母親生了病,每週都必須洗腎,家裡很窮;被告不再升學,每天打三份工──送報紙、到加油站打工、在便利商店值大夜班,一天睡眠不超過五小時,時而營養不良,導致已經十八歲了,身高才一百六十多公分,告活異常辛苦。

但仍是無法支付母親需要的醫療費用,因此才會當街行搶……

難怪連士揚都希望能從輕量刑……

沈佩璿看著那孩子站在被告席不斷發抖,她突然想起自己──好多年前的自己也是因為母親生病差點輟學……當時她有一大群好朋友幫忙她,包括他……阿揚!如果沒有那些朋友,她也不可能走到今天這一步,變成現在的自己。

可是這個世上,不是每個人都像她一樣好運……

「宏志,你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嗎?」她的聲音很溫柔,沒有一點質疑、責備,或許就是因為這樣,讓被告當場哭了出來,淚水不斷掉落,什麼話都說不出來。

這時旁聽席內另一個中年婦女不顧法庭規則,竟然舉手發言,「法官大人,這孩子很可憐,原諒他啦!我是被他搶的人,我都沒有關係了。」

沈佩璿笑了,嚴士揚也笑著。

她點頭,「被害人能夠這般寬宏大量,是我們這個社會的福氣,我代替被告謝謝妳。」看向那孩子,「宏志,撇開法官的身分,我有個故事要跟你說。」

被告看著她,涙水盈滿眼眶。

沈佩璿說著,仿彿掉入了記憶裡,「我還在讀大學時,我的母親跟你的一樣都生病了,一度我想要休學,但我有很多朋友幫忙,包括現在坐在檢方席的嚴檢察店。」

看他點點頭,沈佩璿繼續說:「我沒有休學,但日子過得很辛苦──我每天早上五點起床,幫忙母親到市場擺攤賣菜;七點半,我要趕到學校上課;中間只要沒課,我就會趕回市場,繼續幫忙。」

「下午我必須陪母親到醫院洗腎,晚上我得回家做飯,整天下來,我沒有時間讀書,更別提睡覺,可是我還是很努力地把握每分每秒,很多時候我邊吃飯邊唸書,然後就睡著了,差點淹死在麵裡面。」

眾人笑著,沈佩璿也笑著,很雲淡風輕,只有嚴士揚為她心疼不已。那些畫面,有些他知道,有些連他都沒看過。

「我知道你很辛苦,真的,相信我,我能體會。你的母親能有你這樣的孩子,我相信她很驕傲,而你也應該讓你母親繼續為你感到驕傲。」

孩子就像是失控一樣,坐在被告席放聲痛哭,哭到不能自己;現場的人聞之鼻酸,,旁聽席間,男孩的母親也哭得不能自己。

「宏志,你如果有困難,應該做的是向別人求救,你可以跟我,也可以跟這位嚴檢察官求救,我相信,我堅決相信,這個世上願意幫你的人還有很多,你並不孤獨,但是絕對不能犯罪!」

孩子用力點頭,後悔不已,「因為媽媽隔天就要洗腎了……家裡只剩幾百塊……所以我才……」淚水不斷掉落。

「我知道、我知道,但你動手搶了這位阿姨的皮包,如果她受傷了怎麼辦?如果她也急需要用這筆錢怎麼辦?宏志,你一定是個成熟體貼的孩子,自己日子過得苦,更應該多為別人想。」

「對不起……對不起……」

「檢方,有關於被告家境的問題,是不是應該通報有關單位?」

嚴士揚點頭,「訊問被告當天,檢方就已通知社會局,社會局已經介入,提供緊急援助;被告家中是低收入戶,已經撥了一筆錢應急,地檢署和地方法院這裡也發動募捐,另外我們也正在幫宏志的媽媽找份她的身體可以負擔的工作。」

沈佩璿點點頭,她知道該怎麼做了。「宏志,我相信你心裡一定很後悔、很難過,我要老實跟你說,這次你是真的犯錯了,法律不能祝若無睹,否則我們等於鼓勵犯罪,鼓勵有困難的人不循正途來解決問題,反而去傷害別人……請你體諒我,即便我對你確實很捨不得,但是我不能縱放。」

他落淚,點頭,已經做好一切準備。

「但是,」沈佩璿說著,突然哽咽了,「今天就算我宣告你有罪,你也不一定是壞人!你自己要不要當個好人,完全由你自己心中那個善惡的天平來決定,沒有人可以左右;同樣的,宣告無罪從這裡走出去的人也不一定就是好人,宏志,你要做個對得起自己,對得起父母的人。」

「我知道……」

收拾卷宗,沈佩璿站起身,「暫時休息,我們下午兩點宣判。」

所有人起立,送法官離開。

沈佩璿從審判席旁專門開給法官走的大門離去,她轉過身,擦掉眼淚──這是她心中最大的為難,也是她當法官以來常常面臨的痛苦,每一個案子都要考驗她一次。

大家都相信她手上的槌子,相信她心裡的天平,相信她就是代表善惡,可是連她自己都懷疑善惡、好壞,哪有這麼簡單?

嚴士揚都看到了,他站起身從一旁的門走了出去──這裡雖是地院,不是地檢署,但他就像是在跑他家廚房一樣,他可熟門熟路。

繞過一段走廊,再轉個彎,果然,他看見了沈佩璿,她就站在中庭花園的某個角落,拿著一杯水卻沒在喝水。

嚴士揚一陣心疼,他突然懂了她的掙紮──原來她在這個位置上,每天面臨的都是這麼多痛苦的事,尋常人迴避即可,她卻得一一解決,逃無能逃。

走到她身邊,嚴士揚對她笑著;沈佩璿當然也看見了他,回給他一個無奈又疲累的笑容。

他真的心疼,為她心疼,尤其是聽到她剛才那段自白,真不想承認,連他都紅了眼眶。

他們什麼話都不說,好像什麼話都不需要說了;他們太熟悉彼此了,一個眼神與微笑就可以知道彼此的想法。

不用說,什麼都不用說,如果需要安慰,就把自己的肩膀借給彼此吧!這已經不只是朋友的肩膀,是比朋友更深的關係,這點他們都心知肚明。

「快點、快點,去慢跑吧!」

「沒問題!」

「可是只有慢跑很無聊耶!」

「……那我出題目考你好了。」

「放馬過來!」

「來背條文好了!請背出刑法第三百一十條。」

「我想想……意圖散佈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旁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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